台達採預防政策進行風險管理,除依法制定有嚴密的內控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定時及不定時查核執行情形外,尚有不同功能委員會及危機處理小組等執行風險控管。台達於2020年經董事會通過制定「台達集團風險政策」,明定各風險因子之權責單位,由各權責單位通過風險辨識、風險評估、風險控制、風險監督及溝通等管理程序,以清楚掌握各風險之範疇,並採行適當措施,確保妥適管理相關風險。另參考ISO 31000及COSO ERM暨台灣證券交易所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風險管理實務守則」,於2024年7月31日董事會進行風險報告,通過修訂「集團風險管理政策」部分條文,包括集團風險組織架,構明確規範治理層及三道防線之風險管理職掌,確認集團短中期(一至二年)風險及中長期(三至五年)新興風險,完善風險管理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