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達採預防政策進行風險管理,除依法制定有嚴密的內控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定時及不定時查核執行情形外,尚有不同功能委員會及危機處理小組等執行風險控管。台達於 2020 年經董事會通過 制定「台達集團風險政策」,明定各風險因子之權責單位,由各權責單位通過風險辨識、風險評估、風險控制、風險監督及溝通等管理程序,以清楚掌握各風險之範疇,並採行適當措施,確保 妥適管理相關風險。若屬於涉及跨部門或跨廠區重要的危機事件,由執行長或其指定之人負責指揮及協調。
台達風險管理係從集團整體角度,透過對潛在風險之辨識、分析、評量以及監督與審查等活動,以質化或量化之管理方法,將集團營運所面臨之各種風險降低至可承受之風險胃納及風險容忍度 範圍內,並作為經營策略制定之參考依據,以期能合理確保公司策略目標之達成、保護公司核心價值並創造機會;台達將達成策略目標相關之關鍵活動進行風險胃納評估以了解公司對關鍵活動 的風險容忍度,並按照不同面向加以辨識影響關鍵活動達成之風險,各營運單位除了對辨識出之風險進行控管,若有新興產生之風險(如因地緣政治而引發的風險),將由高階管理階層進行資 源調配。另台達每年定期檢視風險暴露程度,以評估對公司的影響。